司法鉴定服务
信手书签名方案可以赋予电子单据及签名具有与纸质单据上的签名或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单纯的电子证据,因其技术特殊性和操作难度,在法庭开示或质证环节,难以被法庭直接采纳。 为了在实际司法纠纷中,增强电子证据的证明效力,使电子签名更易被法庭或其他司法机关采信,BJCA建立了与司法鉴定机构的合作,为应用信手书系统的客户,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将电子证据以司法鉴定报告这样法庭易于采纳的方式呈现,增强了电子证据的采信力和证明力。实现信手书产品在实际的业务中合法性更为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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