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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远程开户将至,各家技术方案浮出

时间:2015-01-27 10:09 来源:信手书 作者:信守书编辑用户1 点击:

2015年1月4日,李克强总理考察了我国首家互联网民营银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并现场见证了首笔互联网银行贷款的诞生。这一新型业务模式的试水,标志着银行远程开户时代将至。

互联网民营银行成为总理开年考察重点,释放出政府对当前金融改革方向的充分肯定的信号。在一方面要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放宽现有的金融监管政策,鼓励新型金融模式的发展的同时,总理同时强调新金融模式“也要有一道防控风险的防火墙”。

几乎与微众银行的试运营同步,央行下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远程开立人民币银行账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有望对柜台面签的要求松绑,认可和规范“线上远程”面签的方式。据了解,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在建立远程开立账户体系中,必须实施客户身份识别机制的自证,银行必须通过提供远程开户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和方法,能有效识别客户身份的真实、完整和合规,同时证明开户是客户的真实意愿表达,而不是外部迫胁。

针对远程有效识别客户身份的要求,主要的方案包括人脸识别和视频交互认证。微众银行就是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客户用手机对准自己进行“刷脸”,通过公安部身份数据的匹配和人脸识别技术,远程辨别客户的真实身份。而此前已逐步推广的VTM远程银行,则是采用视频交互认证方式,通过银行呼叫中心人员和客户进行视频通话和认证,辅以刷身份证等手段。

一位网络银行部负责人表示,“视频交互认证方式,可以支撑证明开户是客户的真实意愿表达,但对于普遍以手机为载体的远程直销银行业务,视频交互对网络要求高,操作体验复杂,后台运营成本大,相对来说,采用人脸识别方式可适合手机直销银行的业务需求。”对此,身份认证技术领域的一位专家表示,“采用有效的人脸识别技术,在身份识别层面,可以满足征求意见稿的要求,但还需要采用合法、合规的方式,用于实现、证明开户是客户的真实意愿表达。”

专家表示,电子签名可以用于识别客户身份并表明客户对开户协议内容的认可。2005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认可了采用可靠电子签名签署开户协议,其法律效力与客户在纸质开户协议上签名等同。因此,在直销银行远程开户模式中,先通过人脸识别,鉴别客户的真实身份,再由客户在手机上对电子开户协议内容进行可靠的电子签名,既能有效识别客户的身份真实,同时证明了开户是客户的真实意愿表达,保护了远程开户行为和数据的完整、合规。而在整个过程中,由合法的第三方认证客户的远程开户及电子签名过程,满足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要求。

据悉,国内权威的第三方认证中心,BJCA公司已推出了上述人脸识别+可靠电子签名的全套完整方案,并已被部分银行认可试点。该方案包括远程的身份识别认证环节,如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在线开户过程的第三方数字证书认证,完成客户对开户协议的手写数字签名确认;以及事后的司法鉴定保障。从而使银行远程开户业务的安全性等同于传统银行的交易安全性级别,并符合现行的法律和法规要求。

BJCA产品部总经理马臣云介绍,上述方案基于公司产品“信手书”为核心,创新了可靠电子签名的实现方式,可以满足银行远程开户业务安全与合法的要求。除银行业外,信手书产品已经在保险、证券、信贷信托等金融领域广泛应用,支撑各类金融业务远程、在线、无纸化的安全合法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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